【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肇事逮捕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交通肇事处逮捕书怎么写交通肇事逮捕怎么写
专业分析1、是否构成犯罪及其理由。
2、在交通事故中对方是否也负有事故责任。
3、是否已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是否有谅解。
4、认罪、悔罪表现。
5、有无自首立功情节等。
二、交通事故后交警认定书怎么写?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二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复杂、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研究审核第六十一条 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
[2]《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条
[3]《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一条
[4]《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四条
三、抓捕通缉犯的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可以凭通缉令抓捕羁押犯罪嫌疑人。一般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
异地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异地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四、抓获通缉犯是否需要依据通缉令羁押?
1、公安机关可以凭通缉令抓捕羁押犯罪嫌疑人。
一般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发布。异地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肇事逮捕书怎么写?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