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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逮捕公诉科能批捕犯罪嫌疑人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逮捕公诉科能批捕犯罪嫌疑人的,目前我国的检察院内部实行的是捕诉合一,即逮捕科和公诉科合二为一。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检察院负担的只能角色是很多的,在公诉案件中是公诉人,同时也是法律监督部门。
二、"监察委逮捕部门可以逮捕犯罪人员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不可以,监察委逮捕部门的话它们的职能是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话进行调查并且将调查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提起公诉的,但是不能对这个犯罪人员进行逮捕的,是没有这个权力去逮捕的。
三、公诉科能否批捕犯罪嫌疑人?
1、公诉科不能批捕犯罪嫌疑人,批捕犯罪嫌疑人必须由检察长作出决定。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四、"检察机关在批准公安机关提起公诉之前需要审查逮捕的证据吗?"
看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
五、未批捕犯罪嫌疑人增加侦查次数及证据不足时是否该放人?
《刑事诉讼法》的限定,如果经二次增加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够,不符合诉讼要求的,应当作出不诉讼的决定。 因问题所述情况不明,不能分析,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能够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手续;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限定的以违法方法搜罗证据情形的,能够要求其对证据搜罗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增加侦查的,能够送还公安机关增加侦查,也能够自行侦查。 对于增加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增加侦查完毕。增加侦查以二次为限。增加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再次计量审查诉讼时限。 对于二次增加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够,不符合诉讼要求的,应当作出不诉讼的决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2]《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六、公诉科能批捕犯罪嫌疑人吗
批捕犯罪嫌疑人需要由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1]《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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