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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什么是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因新设分立而解散的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⑵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和解散的决议;
⑷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⑸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⑹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⑺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⑼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分公司的设立流程是什么?
设立分公司流程一、核名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所需材料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授权书③商标注册复印件3、所需时间约5天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所需材料①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②总公司章程复印件③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④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⑤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3、所需时间约15天4、办理流程当我们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后,可能因为材料准备及管辖范围等问题,会遇到以下四种情况①材料完全符合要求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立即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在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后,满足即准予登记,并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否则不予登记,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②材料存在问题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让有权更改的人当场更正,直到材料完全符合要求,剩下流程同①。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④当申请不属于登记范畴或不属于管辖范围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三、刻章1、地点公安局2、所需材料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②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四、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1、地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2、所需材料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②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③法人身份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复印件④填写一份申请表格3、所需时间1天五、到国、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1、地点国税局、地税局2、所需材料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④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⑤银行开户申请书⑥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⑦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⑧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所需时间约30天六、银行正式开户1、地点总公司开户银行2、所需材料①国税登记证②地税登记证③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七、办理备案手续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所需材料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②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③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八、申领发票1、地点税务局2、所需材料①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地税)②分公司营业执照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④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九、申请一般纳税人1、地点税务局2、所需材料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什么是企业分立,企业分立的分类和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什么是企业分立?1.存续分立。
存续分立是指企业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另行注册登记。如果设被分立企业为A,分立企业为B;则这种分立为A→A+B。
存续分立与整体资产投资有相似之处,两者都是从原企业中分离出一部分资产另行设立一家公司,原企业继续经营。其区别在于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分立企业与被分立企业是“兄弟关系”;而整体资产投资业务中,投资方(类似于“被分立企业”)投资设立的新公司(类似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投资方部分或者全部持有,两者间是“母子关系”。
2.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也称解散分立)则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如果设被分立企业为A,分立企业为B、C,即A→B+C。
这种分立形式较少,除非被分立企业的名称已无保留的必要;或者是因为企业分立后,被分立企业规模、性质等方面发生变化,使得它难以保留原有的名称;也有可能是企业希望通过分立重组,脱胎换骨,树立全企业形象。
(二)按照企业分立时股权变化情况,可以分为让产分股式分立、让产赎股式分立和让产扩股式分立。
1.让产分股式分立。
让产分股式分立是指将被分立企业没有法人资格的业务分部等分立出去,设立公司,将新公司的股权按比例分配给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股东,同时,全部股东在被分立企业的股本按比例减少,有时也可能保持不变,后面一种情况可能出现于被分立企业的净资产远远大于注册资本。
2. 让产赎股式分立。
让产赎股式分立是指将被分立企业没有法人资格的业务分部等分立出去,设立公司,将新公司的股权分配给被分立企业的部分股东,换回其在被分立企业的股份,从而使这部分股东在被分立企业不再保有股份。
3. 让产扩股式分立。
让产扩股式分立是指将被分立企业没有法人资格的业务分部等分立出去,设立公司,新公司的股权可能是按比例分配给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股东,也可能是分配给被分立企业的部分股东。但不管是那种形式,分立后的企业同时还吸收部分新股东的投资。
三、企业分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分立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分立成功必然要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1.公司主体的变化,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
在新设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设立。在派生分立形式中,原公司存续,但主体因股东、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而必须进行变更,新公司设立。
2.股东身份及持股额的变化。
由于公司的“一分为二”或“一分为多”,股东的身份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即由原公司的股东变成了新公司的股东。就留在原公司的股东而言,虽然股东身份没有变化,但在原公司的持股份额却可能发生变化。由于公司分立一般要导致原公司规模的缩小,因此,随着股东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剩余股东对公司持股份额必然会有所增加。
3.债权债务的变化。
随着公司的分立,原公司承受的债权债务也将因分割而变化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债权债务。
四、新设分立是什么意思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因新设分立而解散的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⑵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和解散的决议;
⑷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⑸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⑹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⑺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⑼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五、什么叫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
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因新设分立而解散的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⑴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⑵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和解散的决议;
⑷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⑸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⑹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⑺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⑼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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