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申诉调取刑事案件法律条款

申诉调取刑事案件法律条款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01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申诉调取刑事案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

一、申诉调取刑事案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权利。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于上诉。

2002年9月10日颁布、自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再审申诉作了进一步规范。  一、申诉的提出和受理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以下仅叙述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程序。  

1、申诉的提出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②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③以有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申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2、申诉的受理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若干意见》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述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此外,以下情形下亦不予受理①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申诉,不予受理。  ②上级人民法院对经终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案件,一般不予受理。但申诉人提出理由,且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及《若干意见》规定条件的,以及刑事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可能被宣告无罪的除外。③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案件,申诉人仍不服提出申诉的,不予受理。  二、申诉的审查处理  

1、 人民法院对申诉的审查处理  

1、《若干意见》的规定,受理、审查处理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进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诉的,应当受理。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处理。对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或者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上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定。  

2、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有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这些情形包括①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③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④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3、《若干意见》第7条则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即对终审刑事裁判的申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①有审判时未收集到的或者未被采信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的;②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证明力的;③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④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自相矛盾的;⑤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违反刑法第 12条的规定适用失效法律的;⑥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⑦量刑明显不当的;⑧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⑨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并导致枉法裁判的。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对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申诉,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4、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  

5、此外,《若干意见》第11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仅就民事部分提出申诉的,一般不予再审立案。但有证据证明民事部分明显失当且原审被告人有赔偿能力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对申诉的审查处理  

1、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监所检察部门应当分别受理,依法审查,并将审查告知申诉人。  

2、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材料应迅速审查,认为需要复查的,由承办人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复查。对批准复查的申诉案件,应当拟订复查计划,确定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以及复查的方法、步骤、措施和完成的时间等。  

3、复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应制作结案报告,包括①申诉的主要问题和主要事实;②查证的情况和;③复查处理的意见。结案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重大的案件应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批准。结案处理,必须履行法律手续。法院原判决、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诉,并制作驳回申诉通知书。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纠正的,应制作改判建议书,建议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要时经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申诉的法律规定的回答。

引用法规
[1《若干意见》 第204条
[1《若干意见》 第204条
[1《若干意见》 第7条
[2《若干意见》 第204条
[1《若干意见》 第11条

二、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三、刑事案件的刑事申诉

您好!关于“刑事案件的刑事申诉”的回复如下我认为你所问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的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建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二、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经过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已依法终结的案件除外。  三、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及申诉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审查。  四、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案件的处理方式  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刑事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如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五、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相同  申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刑事案件进行申诉立案。申诉立案表示案件进入复查阶段,经过复查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予以再审立案,进入再审程序。  六、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再审期间,是否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刑事诉讼法律知识

  • 盗伐林木罪司法解释及责任赔偿处理
    一、有关盗伐林木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擅自
    2026-05-13 4次阅读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标准与责任认定
    一、有关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相关司法规定具体是什么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2、《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三、有关过失泄露国家
    2026-05-13 12次阅读
  • 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检司法解释赔偿标准
    一、最高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 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
    2026-05-13 0次阅读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处理规定
    一、有关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要都有哪些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2、《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有关过失泄
    2026-05-13 5次阅读
  • 拐骗儿童罪司法解释责任与赔偿规定
    一、最高检拐骗儿童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要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15.以出卖为目的强抢儿童,或者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以抚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拐骗儿童,之后
    2026-05-13 12次阅读
  • 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规定哪些责任与赔偿
    一、最高法非法行医罪相关解释规定包括什么主要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2026-05-13 6次阅读
  •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如何认定责任与赔偿
    一、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二条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2026-05-13 3次阅读
  • 两高工程安全事故司法解释责任赔偿规定
    这是一份关于刑事责任的新闻法规。其中包含了两个文件《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和《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些文件详细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刑事责任,包括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标准,以及不同情况下责任的处罚程度。同时,
    2026-05-13 3次阅读
  •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司法解释如何定罪量刑
    一、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情节的,依
    2026-05-13 1次阅读
  • 串通投标罪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串通投标是职务犯罪吗,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串通投标不是职务犯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
    2026-05-13 0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刑事诉讼律师
靳智洋
内蒙古通宇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
在线咨询
骆乐
重庆领通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在线咨询
王丽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在线咨询
王艳文
山东省-青岛市-
在线咨询
王兆杰
江苏省-南京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