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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换成合伙经营?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换成合伙经营?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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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可以换成合伙经营吗 1.可以。个体经营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一种经营形式,有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两种形式。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本着鼓励合伙投资,方便企业设立的原则,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没作特别限定,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换成合伙经营?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可以换成合伙经营吗

1.可以。个体经营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的一种经营形式,有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两种形式。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本着鼓励合伙投资,方便企业设立的原则,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没作特别限定,主要由企业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予以申报,由登记机关审核确定。

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引用法规
[1《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

二、合伙企业股东个人经营所得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

2000〕091号)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合伙企业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一定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另外,如果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

2000〕091号)规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

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计算方法。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合伙企业扣除项目的计算,应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65号),该文件的规定从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合伙企业存在个人税务的交付问题,在交个人税务时,需要按照每个人占公司的股份来提交个人所得税率,在上文中提到了个人所得税率的计算方法及税率。所以在和别人合伙的企业中,应明确每个人所要交付的个人税务问题,以免产生纠纷。



三、有限合伙企业怎么设立子公司,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1.合伙企业法之所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负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是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上市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存在已经切断了连带责任传导至上市公司的线路,因此,子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反过来讲,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不能设立全资子公司。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3条

四、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一人公司吗

合伙企业是不能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是非法人私营企业,所以不得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1《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五、我以个人资产,开办了一家企业。这个企业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需要缴纳哪些税款啊?合伙企业呢?

1,个人独资企业应视其经营、发生的业务可能征、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及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

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据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征,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

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我和几个生意上的朋友准备合伙开一家企业,其中一个人提议我们开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我是第一次听这个词,合伙企业我知道,这个有限合伙企业难不成是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组成的企业,我们能办吗?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有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是由合伙协议约定的,而不是看是有限公司和其他自然人组成的企业。是不是有限合伙要看合伙协议。

七、有限合伙制企业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要成立子公司,相比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请问在哪能找到呢?

咨询工商局的,

八、要和朋友注册一个企业,我想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但我朋友想注册一个合伙企业,注册合伙企业和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呢?

1、合伙企业1优点设立成本低,但高于独资企业,设立快,对来说承担有限责任。2缺点对无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无限责任,筹资困难,但比独资企业要容易,产权转让困难。

2、1优点A. 有限责任公司既保留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的优点,又克服了股权分散、股东责任心不强的缺点;B. 有限责任公司既继承了公司股份可转让的优点,又克服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于频繁的缺点;C.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股份有限公司简便,内部管理比较容易。2缺点A. 有限责任公司筹资规模和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无法与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竞争;B. 公司转让股份限制严格,甚至在股东对公司经营不满时,也不能自由转让出资,不利于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

九、我想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我有好几个合伙人,最近我要去办理注册,可是相关部门说。我们的条件没有满足公司的成立要件,公司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公司成立的要件是指公司得以成立、取得法人资格所应该具备的条件。公司成立的要件可分为实体上的要件和程序上的要件。实体要件包括  ①公司组织要件。即决定组成公司的种类,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公司的名称,要注意不要与同类业务的公司名称相同,决定公司的营业范围。  ②股东人数要件。在决定了所建公司的种类后,应该符合该类公司最低法定股东人数但不得超过最高法定股东人数的要求。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③股东住所及国籍的要件。世界上有的国家规定公司股东应有半数以上有固定住所,董事长必须由本国公民担任。  ④股东的出资。出资总额、出资方式、缴纳出资的数量等,应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决定。  ⑤设立行为要件。它包括订立公司章程、选定公司的负责人等为公司成立而准备的行为。  从程序要件看,主要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主管机关认可后发给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公司即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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