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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最高院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引用法规
[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二条
[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三、刑法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解释规定具体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二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引用法规
[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二条
[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五、非法经营罪有哪些,刑法非法经营罪的定义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是类罪,包括玩忽职守、、寻私枉法、故意泄露等罪,法定最高刑有三年、五年、七年、十年和十五年不等。所以追诉期限也就包括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