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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缓刑必须居住证吗?
异地缓刑不需要居住证。规定,对于适用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法院审理过程,应及时向法院提供你居住地的或者工作地的生活来源、固定住所(自己的配偶的房产或者有长期的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由法院向居住地进行核实确认,如果确认事实存在,可直接在你居住地(工作地)执行。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二、缓刑人员能否异地服刑
一、异地判刑后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在现在关押他的看守所服刑;判刑后剩余刑期超过一年,那么可以转到户籍所在地服刑。异地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在判决地区内执行。犯人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一般是由省司法厅或省监狱管 理局决定的,一般他们会界定哪个地区的看守所送哪个监狱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调整的话,会通知相关的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下文到地市公安局。犯人到了监狱,监狱接受犯人和相关材料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也就是星期六日除外)内发通知给家属(一般是给给犯人的户籍地,但也可应个别犯人的要求寄其他地址)。
二、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可以在异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区进行社区矫正。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三、监视拘留后变更监视居住需要派出所办理吗监视拘留变更监视区域需要办理吗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对于你的逮捕后变更监视居住需要所吗这个问题,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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