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酌定不起诉交通肇事一人亡 交通肇事致一人亡是否销

酌定不起诉交通肇事一人亡 交通肇事致一人亡是否销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6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酌定不起诉交通肇事一人死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酌定不起诉交通肇事一人亡 交通肇事致一人亡是否销 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

驾驶证是要被吊销的。

1、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且致一人死亡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如果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二、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驾驶证能吊销吗?

驾驶证是要被吊销的。

1、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且致一人死亡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如果驾驶员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三、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是否吊销驾驶证

1、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已经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形,构成了犯罪,对于这种情况是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酌定不起诉交通肇事一人亡 交通肇事致一人亡是否销 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刑事诉讼法律知识

  • 我国出入境证件罪追诉标准
    一、我国的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公安追诉标准是多少 1.出售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2.出售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⑴出售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⑵给违法犯罪分子出售出入境证件的;⑶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出售出入境证件,
    2025-11-29 0次阅读
  • 最高检放火案件司法解释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检发布火案司法解释,重点规定放火犯罪的具体认定及量刑标准 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
    2025-11-29 4次阅读
  • 两高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相关解释规定重要有哪些
    一、两高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的解释规定重要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故意毁损财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
    2025-11-29 3次阅读
  • 关于变造货币案件相关司法解释重要规定总结
    一、《关于审理变造货币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
    2025-11-29 3次阅读
  • 刑事辩护请律师要花多少钱
    一、乐山刑事辩护请一个律师辩护收费多少钱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二审、死刑
    2025-11-29 1次阅读
  • 两高大型群众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犯罪司法解释规定重要
    一、两高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重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十一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
    2025-11-29 7次阅读
  • 我国规定犯罪追诉标准是怎么样规定全文分析
    一、我国规定犯罪追诉标准是怎么样规定 《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故意用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应当立案。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行为,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引用法规[1《刑法》 第
    2025-11-29 5次阅读
  • 非法采矿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一、有关非法采矿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都有哪些 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
    2025-11-29 0次阅读
  • 最高检关于网络犯罪活动相关司法解释主要规定
    一、【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
    2025-11-29 22次阅读
  • 新余婚姻律师咨询是什么?
    一、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看案情。二、如果被刑事拘留,建议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详细了解涉嫌的准确罪名和案情,针对案情确定辩护方案,向司法机关提交律师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三、刑事案件具有程序复杂多变的特点,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其中,侦查批捕阶段是非常重要的阶段,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2025-11-29 2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刑事诉讼律师
陈利厚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在线咨询
黄宏勇
广西正大五星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在线咨询
马鹤萁
北京天雍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在线咨询
高林伟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在线咨询
刘东锋
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