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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认定找劳动局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管辖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二、工伤认定哪级劳动部门?
工伤认定是省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事情,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具体情况设定的。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三、工伤认定部门是哪几个部门?
《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以上就是工伤认定哪个部门管理的回答。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7条
四、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如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在哪里办理,劳鉴定
关于工伤认定在哪里办理这个问题,一、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 申办条件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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