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属于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赞
0
分享
全部分类
概念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刑法第376条第1款),是指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征召或者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声明:听律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