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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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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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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刑法第400条第2款),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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