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
>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分享
颁发单位:其它 时效性:现行有效 颁发时间:2025-04-16 实施时间:2025-04-16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