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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股东知情权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股东知情权诉讼时效
股东应当从查阅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资料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自财务年度终了之时两年内未行使,视为超过诉讼时效。若公司故意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资料供股东查阅,股东事后才知道的,诉讼时效应当从股东知道之日起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
二、股东知情权诉讼时效
股东应当从查阅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资料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自财务年度终了之时两年内未行使,视为超过诉讼时效。若公司故意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资料供股东查阅,股东事后才知道的,诉讼时效应当从股东知道之日起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
三、股东知情权诉讼时效
股东知情权诉讼时效是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股东的信息接收权而言,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公司怠于披露法定信息之日起计算;对于股东的查阅权而言,应当从公司拒绝股东的查阅请求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四、股东知情权诉讼时效
股东知情权诉讼时效是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股东的信息接收权而言,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公司怠于披露法定信息之日起计算;对于股东的查阅权而言,应当从公司拒绝股东的查阅请求之日起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
五、股东知情权法律规定
股东知情权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公司会计账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