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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满五年安置房过户需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满五年安置房过户需注意什么
满五年安置房过户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尽量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配偶签名;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对于约定不明的注意使用补充协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
二、满五年安置房过户需注意什么
满五年安置房过户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产权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尽量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签订合同时注意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并要求卖方配偶签名;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对于约定不明的注意使用补充协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
三、拆迁安置房未满五年过户是什么意思
拆迁安置房未满五年过户的意思是: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满五年是指自领取新的契税发票开具日期后满五年,满五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自由买卖过户。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四、拆迁安置房未满五年过户是什么意思
拆迁安置房未满五年过户的意思是: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满五年是指自领取新的契税发票开具日期后满五年,满五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自由买卖过户。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五、安置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安置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