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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1、交通事故发生之日;2、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3、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评定之日或调解终结之日;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5、权利能够行使之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点:1、交通事故发生之日;2、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3、受害人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评定之日或调解终结之日;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5、权利能够行使之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三、侵占罪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侵占罪追诉时效一般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如果是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
四、商品房保修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商品房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
五、商品房保修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商品房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