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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业主委员会的义务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法律依据:根据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1、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政府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2、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3、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4、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资料,书面发给每个业主。5、
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为: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
四、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
五、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