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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拆迁中不可申请裁决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房屋拆迁中不可申请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拆迁中不可申请裁决的情形有:一方不属于拆迁当事人的;房屋已经灭失的;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裁决的;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提出裁决的;裁决作出后再次申请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
二、房屋拆迁中不可申请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拆迁中不可申请裁决的情形有:一方不属于拆迁当事人的;房屋已经灭失的;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裁决的;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提出裁决的;裁决作出后再次申请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
三、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主要有:(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情形。《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
四、不可调解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不适用调解的交通事故情形如下: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五、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形主要有:(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情形。《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