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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概念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概念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概念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政策规定而开办的,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
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概念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概念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政策规定而开办的,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
三、如何确定第三者强制险的限额
第三者强制险没有限额。如果是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商业险则与购买的保险有关。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
四、如何确定第三者强制险的限额
第三者强制险没有限额。如果是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商业险则与购买的保险有关。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
五、没有第三者强制险怎么办
没有第三者强制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