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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是什么呢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是什么呢
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是: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4、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5、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
二、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是什么呢
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是: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4、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5、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
三、行使撤销权的效力是什么
行使撤销权的效力:1、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3、当事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
四、行使撤销权的效力是什么
行使撤销权的效力:1、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2、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3、当事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
五、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呢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债务人主观上有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合法债权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