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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产过户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房产过户要哪些材料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
二、房产过户要哪些材料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
三、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房屋过户申请书以及其他必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果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已经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四、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房屋过户申请书以及其他必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果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已经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五、房子过户要哪些材料
房子过户需要材料包括: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