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一、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转让给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承包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九条
二、如何认定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资格?
应该按照以下办法规范认定流程1、凡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应该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凡曾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如果愿意恢复成为成员,可以向集体经...查看更多
二、业会成员必要条件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小区理事会制度
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1、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由所在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如《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成房物管[
2021]7号 相关条款规定公有住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1/2以上的,商品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竣工交付使用满1年的,业主应当筹备业主大会的成立。
3、京政办发〔
202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4、《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第七条相关规定 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因此,一般来说,《物业管理条例》...查看更多
三、审计员会成员构成
一、审判委员会的具体职能是什么?
审判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指导并且监督全院审判工作的执行,对提交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进行讨论决定,研究本院有关审判执行工作方面的制度和规范,研究并且发布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研究审判管理和审判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的,涉及到审判工作的一些其他事项也是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审判委员会是由哪些成员组成的?该词条的是审判委员会主席的组成该条目由以下构
1、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承担的职能包括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资深法官组成,成员应当为单数。
审判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
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需要,可以按照审判委员会委员专业和工作分工,召开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审判等专业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