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清算企业财产,并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七条集体企业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一)企业无法继续经营而申请解散,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二)依法被撤销;(三)依法宣告破产;(四)其他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八条集体企业终止,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清算企业财产。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一)清算工作所需各项费用;(二)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三)所欠税款;(四)所欠银行和信用合作社贷款以及其他债务。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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