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得,无法进行分割。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引用法规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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