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海注册公司办理流程为
1、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需股东签署《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签署工商注册材料;
3、办理工商登记;
4、到公安局刻章备案;
5、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6、办理税种核定。
法律依据为《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引用法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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