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户籍异地离婚的办理方式若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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