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开发商经催告后的三个月内都没有履行交房义务;
2、开发商有重大事项隐瞒或欺诈行为来侵犯向对方的权利;
3、开发商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事由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退房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