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每满1年积3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法律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五条《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第十条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第十一条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第十二条《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引用法规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五条
《居住证》 第十条
《居住证》 第十一条
《居住证》 第十二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