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起诉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3、涉及到原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例如,夫妻关系是否破裂的相关证据、子女抚养证明材料等;
4、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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