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婚姻法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为个人房产,需要看父母赠与的对象是自己子女的一方还是夫妻双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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