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所以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如下(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五)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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