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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是多少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是多少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所以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如下:(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二)
二、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有多少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有:(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二)出租方合法占有承租方的动产;(三)承租方的债务已到履行期;(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应基于同一租赁关系;(五)实现留置权前出租方必须确定承租方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
三、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有多少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有:(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二)出租方合法占有承租方的动产;(三)承租方的债务已到履行期;(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应基于同一租赁关系;(五)实现留置权前出租方必须确定承租方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
四、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及于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来确定行使留置权的范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
五、留置权具体适用哪些范围
留置权适用于下列范围:承揽合同、保管合同、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等。如果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