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政强制拆迁听证程序一般会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强制拆迁听证会,提前7日公告时间地点,送达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宣布听证纪律与听证事由,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其权利;陈述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与理由,双方进行申辩陈述;听证笔录交由当事人核对签名,填写听证意见书报政府法制办备案。法律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四条 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依职权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以听证会形式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的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引用法规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第四条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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