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应该对决定书内规定的事项或条款进行审查,被征收人对决定书存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文书交至法院后由法院审理决定书的合法合理性并作出裁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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