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有
1、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2、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财产分割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样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