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租客家中着火由责任人向业主交代。因电气设备的老化引起的火灾,业主应当自行承担着火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电路水路由租客管理、损坏由租客负责的,租客应当向业主承担着火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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