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如果子女不履行应该履行的赡养义务,老人是可以将之前赠与的房屋要回来的。因为作为受赠人的女子必须对作为赠与人的老人负赡养义务,当受赠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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