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参与经营管理权是指公司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的权利。即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参与经营管理权是怎样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