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物业服务不好业主能就服务不到位的部分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质量过差时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有权拒交。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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