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合同未签订的结算方式
1、对于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可按照其工程进度划分成不同的阶段进行结算;
2、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其他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引用法规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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