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误解与欺诈显失公平的区别是
1、主观要件不同。重大误解要求当事人有认识错误,而显失公平不要求当事人必须认识错误;
2、当事人所处的情境不同。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只是认识错误,而显失公平要求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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