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拆迁安置协议的户主不能更改。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应为房屋所有权人,拆迁方根据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人对拆迁红线内的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补偿,期间不能进行更名等行为,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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