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出租人为例,租房法定解除合同条件如下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并使房屋受损;
3、合理期限届满,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
4、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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