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赠予合同被人民法院或被仲裁机构认定是无效合同的,其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回到订立合同之前的原始状态,因合同获利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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