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要件,在当事人未约定生效条件时,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以下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