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订居间合同一般需要包括以下几项要素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居间的事项和标准;
3、居间合同存在的期限和履行方式;
4、居间行为的报酬和价款;
5、违约责任以及纠纷处理办法。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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