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由股东盖章或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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