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图文说法列表
>
公司经营
>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
律师解答:
依法签订的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有效,但未尽告知义务而在合同中单方面加入免责条款无效。同时,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这两类免责条款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七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咨询我

公司经营相关律师说法

  •   需要特别注意,简易注销公司,还是有前提条件的,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的公司或者是合伙企业,像一些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投资的企业,和现在一照一码的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公司的流程,采用的是网上进行登记申请的模式,也就是说,不需要提交什么纸质材料,也不需要进行登报申请注销,通过
    2023-03-20
  •   营业执照可以改名字。首先到工商局申领《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该申请书需要填写“原名称、注册号、拟变更名称、备选名称(通常有两个选项)、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最下边粘贴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经营者签字、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
    2023-03-20
  • 个人注册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制定公司章程;准备好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股东人数符合要求;以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023-03-20

公司经营法律知识

主讲律师
刘童伶律师 刘童伶律师
刘童伶 - 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从业15年,专业领域:婚姻家事+常年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网站认证
律师相关说法
热门公司经营律师说法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