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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