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签订买车合同时,需明确预订汽车品牌、汽车标识号码、汽车代码等汽车本身应有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最后,盖章时确认销售方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引用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车注意事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