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出现重整事由;
2、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3、审查;
4、指定管理人;
5、通知、公告;
6、编制债权表并提交核查;
7、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债务人可以在监督下经营事物;
9、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10、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分组进行表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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